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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抓好推广绿色建筑 山东印发绿色建筑新规

发布日期:2016-09-16 00:00:00 来源:

日前,据山东省住建厅获悉,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已经印发。《规划》在客观分析“十三五”发展形势及建筑能耗需求、节能潜力等基础上,提出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抓好推广绿色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深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动建筑用能结构调整、科学构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强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推行绿色施工共八大重点任务。

绿色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山东省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建立健全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济南、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等市将强制推广范围扩大至市区所有新建建筑。发布实施《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启动《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编。规范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落实财政激励措施,引导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满足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项目1.03亿平方米,其中,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项目4580万平方米、二星及以上标识项目占比达到40%。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成效显著。山东省政府召开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健全改造推进机制,加强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强化技术支撑,加大财政投入,健全资金筹集渠道,保障了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21亿平方米、惠及居民130余万户,改造后室温平均提高3-6℃、单位面积采暖能耗下降30%左右,日照、文登被确定为全国“节能暖房”重点市、县;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100万平米,济南、青岛被列为全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深化。实施太阳能光热强制推广政策,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同步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积极推动高层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济南、菏泽等市将强制推广范围扩大到100米以下住宅建筑。因地制宜推广浅层地能、空气能、太阳能光伏等建筑应用技术。积极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烟台、威海获批集中连片推广重点区,9市、17县、1区获批示范市(县、区)、其中7市和11县已通过验收,获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7个、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8个。“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建筑1.34亿平方米、浅层地能热泵应用建筑39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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